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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点!通知 | 关于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2023年2月,天津市互联网协会通过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成为天津市首批具有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社会评价机构,可对外开展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大工种等级认定工作,满足新业态就业群体的技能评价需求。现面向会员单位优先征集报名,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证单位:天津市互联网协会 二、申报对象全行业及相关从业者。 三、申报职业及等级互联网营销师(职业编码4-01-02-07)
选品员 五级、四级
直播销售员 五级、四级
视频创推员 五级、四级
平台管理员五级、四级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资料图)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符合下列条件的相关人员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 年(含)以上。

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不少于104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9902035169 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22327070 电子邮箱:tjhlwxh@163.com 天津市互联网协会 2023年6月26日 服务于会员的需要 服务于行业的发展 服务于政府的决策 沟通政府、企业、网民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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